云浮农房险在摸索中前进
来源:南方农村报 2008-10-07 14:49:37 作者:
至今实施一年有余,全市农户统保,一户最高赔付额为3600元
关注农业保险
编者按 十日之内,连续两个台风“黑格比”、“海高斯”在广东登陆,狂风暴雨再次重创南粤大地。农业灾后复产资金短缺的难题,又一次像大山一样挡在受灾农民的面前,难以逾越。从灾区农民无助的眼神中,我们再一次看到了他们对农业保险的渴望。
广东的农业保险在哪里?2007年5月,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模式试点正式启动,广州、佛山、中山、肇庆、云浮、茂名、阳江、湛江和惠州等9个地市入选首批试点,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广东各地开始谨慎探路。
2007年7月,云浮在全省率先实行农村居民住房保险统保。2008年6月,中山市出台《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细则》。2008年8月,9个试点之外的珠海市试水政策性农业保险,9月香蕉、奶牛险正式铺开。
广东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探路一年,成效如何?就在超强台风“黑格比”登陆前后,南方农村报记者分别赶赴云浮、高要、珠海、中山、湛江等地,既看到了政策性农险谨慎起步的进展,也看到了缺乏统一制度设计的艰难蹒跚。“目前的农业保险产品设计无法满足农民的强烈需求”,采访中一位基层农险负责人一语中的。
组建全省统一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已经成为各地试点的热切盼望。据了解,目前,《广东省农业(农村)保险公司筹备方案》已经完成,《关于组建广东省农业保险公司的请示》已报送省政府。
本报从本期开始连续推出专题报道“广东政策性农业保险探路”,敬请垂注。
□文/图 本报记者 赵兵辉
站在120多平方米的新居前,林炳泉感慨万千。去年8月的一场暴雨,将他世代居住的祖屋毁于一旦,他没有想到,短短的四个月时间,他就住上了砖瓦房。
林炳泉是云浮市云安县镇安镇村民,在一份《2007年镇安镇农房出险户情况表》上显示,他的房子于2007年8月2日遭遇暴雨侵袭,全部倒塌。新建房屋共花费资金36600元,其中自筹资金28000元,政府支持5000元,保险公司赔付金额3600元。
“我没有想到保险公司还会赔钱,我一分钱保险费也没交。”在这张情况表上,还有其他三户农民,他们也同样没有交钱给保险公司,但都拿到了金额不等的赔偿。云浮市民政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9月16日,云浮市总共有762户受损农房得到了赔偿。
帮林炳泉们交保险费的是云浮市政府。2007年7月6日,这个广东省最年轻的地级市率先在全省进行全市农房统保工作,与中保财险云浮分公司(以下简称云浮财保)签订了《云浮市农村居民住房保险统保协议书》,为期三年。经过一年的摸索之后,8月29日,一份补充协议的签订,为这项工作划上了一个有力的逗号,但远不是句号。
救济制度的改革
政府全额出资为农房购买保险,此政一出,大受农民欢迎。舆论也普遍认为,这是云浮市政府做的一件利民的大好事,是一件民心工程。
“和民心工程相比,我更愿意把它看作是一次政府进行的救济制度改革,现在还只是改革的第一年。”对于外界的种种好评,作为农房统保工作的具体执行者,云浮市民政局副局长陈金婵显得很平静。“我们正在探索一条运用市场机制解决农民房屋保险问题的路子。”
和陈金婵的平静一样,对于这一次救济制度的改革,云浮市政府也显得非常慎重。早在2001年,云浮市所属的郁南县就已经开始了农房统保试点工作。当时是由郁南县财政全额出资给全县农房投保,每户每年投保5元,最高赔付额为2100元。从最初郁南的一枝独秀,到最终的全市普及,经历了长达七年的时间,2007年,农房统保在云浮由点到面,普及全市。
2007年7月6日,在经过招投标之后,云浮市政府委托云浮市民政局与中标公司云浮财保签订了《云浮市农村居民住房保险统保协议书》,为期三年,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为全市农村居民每年每户出资3元购买保险,其中市级财政出资1/6,县级财政出资5/6。凡农村住房受到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倒损的,每年每户最高赔付额为3600元。这也就意味着,从这一天开始,云浮市588624户农房系上了一根“保险丝”。
“云浮市自然灾害频发,各级政府平均每年要投入救灾款438万,进行农房统保后,等于是把风险嫁接到了保险公司身上。从第一年的运作情况来看,这项改革对政府是有利的。”云浮市民政局救济科孔科长表示,通过保险运作,还杜绝了之前灾后重建,政府拨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公平因素。
公益商业的平衡
“通过把灾后重建资金的一部分,转变为灾前投入少量资金为农房投保的救灾改革思路,有望在制度上解决农民房屋财产保障问题。目前的难点在于如何找到政府、保险公司和农民三者之间的平衡点。”农房统保实施一年之后,陈金婵看到了改革的成果,但同时也毫不讳言改革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
数据显示,从去年7月至今年9月,全市因灾倒塌农房1303户,损坏1756间,目前已经有762户农民得到赔付,赔付金额约146.4万元,其余的还正在理赔当中。如果全部赔付完的话,赔付额将远远大于投保额。从第一年的运作情况来看,农民和政府受益了,但保险公司却处于亏损状态。
“我们想要寻求的是一种长效的合作机制,找到三方的平衡点。”对此,陈金婵表示,按照今年的投保额和赔付额来看,云浮财保肯定是要亏损的,但是合同之所以一签三年,就是预见到会出现这种一年亏损的情况。
作为利益失衡的一方,对于此次与云浮市政府的合作,云浮财保副总经理李秩枢认为,其中兼备公益和商业的双重成分,当初参与到农房保险工作中来,部分是出于社会公益目的,但云浮财保作为一家商业运营的公司,一旦运作起来,也必然要去追求商业利益。
“云浮财保是一家国有控股公司,一直十分支持政府的工作,但从公司经营的角度来讲,最起码要保本经营,这样才能维持下去。”面对试水农房统保开局不利的局面,李秩枢坦陈希望今后两年的情况会有所好转,“今年赔一点,明年起码要赚一点,如果年年亏的话,那是不正常的。”
实际上,利益的平衡点并不仅仅体现在盈利与否这一个层面,在一年来的实际操作过程中,涌现出了很多不平衡的因素,而在2008年8月29日,双方签订的《云浮市农村居民住房保险补充协议》,可以看作是双方利益协调之后的结果。该补充协议对在理赔工作中遇到的一些新问题,如对保险的理赔范围、定损计算和赔付的金额等存在争议部分,进行了补充说明。
“定损理赔处理,是在这一年的实际操作中遇到的最大难题之一。”云浮财保理赔部麦主任表示,合同中一些事项的描述有些比较模糊,这就在实际操作中带来问题。如双方争议最大的如何界定赔付金额部分,合同中规定,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时,乙方(云浮财保)根据出险时农村居民房屋的实际损失或恢复原状所需的修复费用计算赔偿金额,就给操作带来很大不便。
对此,补充协议规定,按照不同结构的建筑面积进行计算,土砖结构50元/平方米,火砖结构100元/平方米,混泥土结构400元/平方米。这样一来,操作起来就比较简单,也不容易引起双方的争议。
三年以后的选择
自去年7月6日合同生效起,云浮农房险至今已实施一年有余,距离合同期满还有不到两年的时间。三年合同期满之后,云浮农房险何去何从成为关注的焦点。
“听说农房统保只签了三年的合同,三年以后还有没有呢?”作为农房保险的受益者,林炳泉对农房统保三年后的发展十分关心。“如果政府不再出钱,我自己都情愿交这部分钱。”
和林炳泉一样,云安县镇安镇河东村委会山口村的陈金水对农房险也十分关心。他的老房子每次下雨都会被水浸,去年8月份倒塌了一面墙,今年他干脆在一块高地上建楼房,现在一层已经完工,花费了5万多元,其中保险公司的赔偿金1000元。“现在是政府给我们买保险,钱无所谓多少,但这让我们有了安全感。”
“三年以后,会是一个什么样子,我现在也不清楚。”对于农房保险的未来,陈金婵坦陈,现在还只是第一年,只有在三年以后才能确定这条路到底应该怎么走。对于农民希望自己出一部分钱购买保险,以增加保险额的想法,她表示不大可行。“目前来讲,保险额3600元有点少了,保障力度也不够,但每家每户去收几块钱,工作量太大。”
对此,云安县民政局黎局长表达了同样的看法。她认为,如果政府出3元,农民自己出2元的话,这样虽然可以提高保险额,但是运作的成本很高,而且不能保证每户都能收齐。
“按照我自己的估算,投保5元,最高赔付额升到5000元的话,保险公司的运营会相对好些,对农民的保障能力也能高一些。”对于三年合同期满以后,云浮财保是否会继续承保,李秩枢没有明确表态,只是表示如果想要保险公司积极参与的话,提高保额是必然之路。“对我们而言,现在最大的困难是工作量太大,农房数量多,又比较分散,管理成本很高。如果一直没有盈利,我们会选择退出。”
“我们已经申请了省级财政的支持,估计到时候能够到位。”陈金婵表示,今年7月份,省委农办和省委督察室曾赴云浮考察农房统保工作,建议可以争取省财政的相关支持,这为云浮农房险三年后的道路指明了方向。